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申报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预申报项目必须通过二轮学院答辩评审。
第一轮答辩评审: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对本学院提交的预申报项目组织评审,主要论证项目选题及项目论证内容。
第二轮答辩评审:经过第一轮评审,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后,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
2、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目前尚未发布。申请者可以参考2023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进行预申报,待《2024年度指南》正式发布后,在正式申报材料中再作调整。
3、本通知的内容及相关要求均在参考往年申报通知的基础上而拟定,仅作本次预申报使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正式申报通知,将于2024年12月待国家自然基金委的正式申报通知出来后另行下达。
二、项目申报书填写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等。详见国家自然基金委正式下达的通知和《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由于国家基金申报系统还没开放,本次预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采用离线撰写。国家自然基金委正式下达申报通知后,申报书仍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政策的调整
本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申请人只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资助经费详细解释及相关管理办法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3 。
四、注意事项
1、请2023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的人员,根据反馈的意见(可到科研处查询),认真分析、修改申请书的内容,继续申请。
2、必须进行项目参加人员(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查重,避免超项;若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合作单位签盖其所在单位公章;我校人员参研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学院提供书面申请,方能加盖我校公章。
3、同一教师参加不同项目的申请,请各单位必须统一撰写该参研人员的简介。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如果以不同依托单位的名义申请或承担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注明。
4、获得过博士启动基金等校立项目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5、为更好的做好选题,申请者可在“项目检索”中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项目: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locale=zh_CN 。
6、其他注意事项,请大家参阅《项目申请培训手册》(见附件3)。
五、预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和截至日期
1、各学院在2023年10月20日前,填写《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将学院预申报名单报科研处,包括电子表和盖学院章的纸质版。
2、由学院统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最终确定的《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1份。请申请者和各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通知要求和附件材料中的详细说明,认真对照、审核申报材料。科研处收预申报定稿材料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六、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日程安排,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七、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
联系人:李颖023-65910078 大学城综合办公楼211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请培训手册